首页 › 完整专题目录 › 离婚判决或法院调解书生效后,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离婚判决或法院调解书生效后,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佛山婚姻家庭法律信息 · 页面整理日期:2026-10-28

离婚判决或调解书生效后对方不履行,先确认文书已经生效、义务内容明确,然后固定未履行的证据,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先确认文书生效和履行内容

核对判决书、调解书的生效时间,明确对方应当履行的具体义务,比如给付补偿款、配合过户、支付抚养费、交付子女。义务不清的,先理清再申请执行。

注意区分法院文书和离婚协议。法院文书可以直接申请执行;离婚协议本身不能直接申请执行,需要先通过诉讼确认,再申请执行。

  • 文书的生效时间;
  • 对方应履行的具体义务内容;
  • 是法院文书还是离婚协议。

固定未履行的证据

保留催告记录、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制作未履行明细。比如抚养费欠付的,按月份列出应付、已付、欠付金额,附上凭证。

  • 催告记录;
  • 付款或未付款凭证;
  • 欠付明细表。

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及时申请,避免超过期限。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和生效文书。

申请执行书要写明执行的依据、请求执行的内容和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有财产线索的,执行效率会高很多。

常见问题

离婚协议能直接申请执行吗?

不能。离婚协议要先通过诉讼确认权利义务,取得生效文书后才能申请执行。

申请执行有期限吗?

有,一般为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应尽早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申请执行期间和执行管辖的规定。

继续阅读相关专题

本文提供一般法律信息,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或结果承诺。请结合完整材料核对适用规则。
需要结合材料讨论?
电话预约:13727336616 · 联系与预约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