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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嘉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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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婚姻的定义,以及婚姻可撤销的情形

  可撤销婚姻,是指对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 

  我国婚姻法中,可撤销婚姻指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即婚姻中的一方当事人或者婚姻外的第三人,对婚姻关系的另一方当事人,予以威胁或者胁迫,使其违背自己的意愿而缔结婚姻关系的婚姻。 

  胁迫结婚是违反婚姻自由原则的,应该无效,但是考虑到被胁迫一方有可能在婚后经过一段时间生活,与对方建立了一定的感情,若一律认定为无效婚姻,不一定适当,所以《婚姻法》赋予当事人以选择权,将其规定为可撤销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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