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陈嘉祺律师

佛山专业离婚律师,处理过数百件离婚案件。

13727336616

离婚时涉及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的应当如何处理

  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述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相关资料:
    对于尚未分割的继承遗产,离婚时能否分割?
    彩礼的性质及相关法律问题
    婚内财产协议书的范本
    儿子溺亡获赔26万 离异父母为钱对簿公堂
    怎样处理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
    离婚诉讼中,对方伪造债务,该怎么办

本文网址:
http://www.0757hunyin.com/wap/858.html

版权声明:本文的作者是佛山离婚律师网的陈嘉祺律师,如需转载请务必注明原文作者及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