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陈嘉祺律师

佛山专业离婚律师,处理过数百件离婚案件。

13727336616

如何处理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

    佛山离婚律师陈律师认为,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债权人对此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是在以下两种情况下例外:

    (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

    在这两种情况下,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相关资料:
    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如何认定,如何处理?
    夫妻一方死后的债务应如何处理
    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如何处理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
    浅析离婚后的债务清偿难点
    离婚“离”不掉债务

本文网址:
http://www.0757hunyin.com/wap/103.html

版权声明:本文的作者是佛山离婚律师网的陈嘉祺律师,如需转载请务必注明原文作者及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