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陈嘉祺律师

佛山专业离婚律师,处理过数百件离婚案件。

13727336616

民族自治地方的婚姻是否必须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办理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变通规定,报自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区制定的变通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佛山离婚律师陈律师点评:民族自治地方对婚姻法的变通规定,不能与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相违背,大多只是在结婚年龄、旁系血亲结婚等方面作出一定放宽而已。


  相关资料: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去世,能否申请婚姻无效?
    哪些疾病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什么是婚约和订婚?我国法律对婚约持什么态度?
    服刑人员能否登记结婚?
    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的,法律上有禁止其结婚吗?
    哪些社会关系受到婚姻法的调整?

本文网址:
http://www.0757hunyin.com/wap/115.html

版权声明:本文的作者是佛山离婚律师网的陈嘉祺律师,如需转载请务必注明原文作者及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