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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逃避共同债务为目的的财产分割协议,能否生效?

    佛山离婚律师陈律师:该协议自始无效。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得损坏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利,这是婚姻法关于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之一。夫妻双方以离婚为手段,通过夫妻财产分割协议逃避债务的行为,属于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其本质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这种协议是无效的,债权人仍然可以要求离婚后的男女任何一方承担连带责任,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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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声明:本文的作者是佛山离婚律师网的陈嘉祺律师,如需转载请务必注明原文作者及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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