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抚养关系仍然可以变更,因为子女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以及子女自身的条件都可能发生变化,出于对子女健康成长的考虑,法律允许离婚夫妇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子女抚养权的变更包括以下两种方式:
(1)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2)双方达不成协议或者只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对一方要求碧昂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得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理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得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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