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山离婚律师网 >> 子女抚养 >> 文章内容

探望权能否要求强制执行?

  佛山离婚律师陈律师:是可以的。对拒不执行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但是应该注意的是,此处的强制执行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因为,设立探望权的本意是为了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得以健康发展,不考虑子女的意思,强行将子女带至某处由其父或者其母行使探望的权利,是违背立法的本意的。


  相关资料:
    诉讼离婚时法院判决抚养权的一般判法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哪些管教职责
    离婚后,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是否会发生变化?
    法院对探望权的审批思路
    怎样处理抚养费问题?
    怎样确定离婚后的抚养费?

本文网址:http://www.0757hunyin.com/170.html

版权声明:本文的作者是佛山离婚律师网的陈嘉祺律师,如需转载请务必注明原文作者及出处。

  • 法律咨询
  • 代写离婚协议书
  • 代理离婚诉讼案件
  • 代理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案件
  • 代理子女抚养权、探望权纠纷案件
  • 代理抚养费、赡养费诉讼案件
  • 代理遗产继承、家庭析产案件
  • 代理重婚、虐待、遗弃刑事案件
  • 合理的收费
  • 多种的支付方式
  • 婚姻家庭专业律师办案
  • 能与律师直接一对一沟通
  • 能随时打电话询问(上午8点-晚上9点)
  • 对案件负责,让你不再为离婚操心
  • 想方设法,为你争取最大的利益
  • 讲究策略,教你现在开始收集证据
  • 如资料齐备,律师可马上着手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