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离婚律师陈律师认为,在夫或妻一方死亡后,应判断其所负债务的性质,是一方个人债务还是夫妻的共同债务。
(1)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对于死亡一方所负个人债务,在生存一方当事人继承其遗产的情况下,该当事人应当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当然,自愿清偿的不受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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