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过程中,很多人为了自己的利益,经常会发生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佛山离婚律师陈律师认为,为防止配偶转移财产,一方当事人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们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法院接受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对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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