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婚姻,是指对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
我国婚姻法中,可撤销婚姻指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即婚姻中的一方当事人或者婚姻外的第三人,对婚姻关系的另一方当事人,予以威胁或者胁迫,使其违背自己的意愿而缔结婚姻关系的婚姻。
胁迫结婚是违反婚姻自由原则的,应该无效,但是考虑到被胁迫一方有可能在婚后经过一段时间生活,与对方建立了一定的感情,若一律认定为无效婚姻,不一定适当,所以《婚姻法》赋予当事人以选择权,将其规定为可撤销婚姻。
相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什么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抚养、扶养和赡养三者之间有什么区别
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可以上诉吗?
人民法院审理婚姻无效案件时,可否进行调解
结婚登记的一般流程
本文网址:http://www.0757hunyin.com/173.html
版权声明:本文的作者是佛山离婚律师网的陈嘉祺律师,如需转载请务必注明原文作者及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