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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离婚有条件限制吗?

  夫妻中,男方提出离婚是有一定的限制。我国《婚姻法》规定男方在女方怀孕、分娩、终止妊娠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作了有条件的限制,这主要是从女方的身体健康、心理稳定、精神愉快、对胎儿的成长发育等因素出发,但没有对女方提出离婚的要求与予限制,这并不意味着女方在什么时候都可以提出离婚请求。

  佛山婚姻家庭律师陈律师: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析,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这一条,实际上是对男女双方在第二次诉讼的时间限制,并没有特指是限制男方或女方。也就是说,如果女方是作为离婚诉讼的原告,那么,在《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的规定的情况下,是对女方提出离婚诉讼的限制,女方必须遵守该规定,不得提起离婚诉讼,即便去法院提起,法院也不会立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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