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报道,2003年以来,我国离婚率已连续12年呈递增状态。国人的婚姻家庭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一些省份和城市的离婚率和离结比居高不下,闪婚闪离现象突出,局部地区甚至出现年度离婚对数超过结婚对数的"婚姻赤字"现象。从统计数据看,遭遇7年之痒而分开的夫妻占据离婚主流,30岁至40岁年龄段的人离婚现象尤为突出。在民政局办理的离婚登记中,40岁以下的离婚者占登记总人数的70%以上;在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40岁以下的当事人也占诉讼人数的70%。有专家表示,微信、陌陌等社交工具变成婚姻新杀手,让婚外情有了发展的土壤。对此你怎么看?以下摘录了一些网友的观点:
有网友认为:专家的意思是,离婚官司中一多半跟婚外情有关,而现代社交软件联系方便,留下证据的可能性更少(除非当事人笨到不会删除聊天记录),于是更容易诱发婚外情。但其实我觉得,这样的说法有点儿本末倒置。首先是因为婚姻基础不稳固,夫妻感情出了问题,才会向家庭以外寻求情感转移,至于社交软件,只不过是一种方便的工具。如果你的婚姻健康幸福,你深爱着你的妻子,那么就算有个美女当面勾引你,也不会出轨。要是感情本来就不好了,别说用社交软件了,就算是毫无外因,家庭也会解体——父辈们怨偶往往不是因为谁出轨,而是因为感情淡漠、性格不合,他们可没有用约炮神器陌陌。
也有网友觉得:离婚率递增大可不必引发慌张,很多人第一次婚姻出于各种原因并不成熟,及时结束展开新的人生是合理的。大部分人离婚之后还会再婚,而且就算不再次走进婚姻,也是他们个人的选择,都什么年代了,还把离异人群当异端吗?他们并不比在婚内的人士更不利于社会安定,所以人家的生活方式也就不用全社会来关心了吧!前几年是歧视大龄未婚者,尤其是歧视三十岁不结婚的女性,现在又把顺应社会目光仓促结婚而不得不离婚的人群当做社会问题来研究了吗?我想说,专家们真闲。
另一个网友:国内离婚率12年递增又怎么样呢?就说明人心不古社会混乱了吗?我看不见得。唯一值得我们思考的是,离婚需要慎重,结婚更需要慎重。如果没有做好结婚的准备,还是宁可慢一慢,等一等,不要急吼吼地踏进婚姻,再分开可就带着各种人脉的社交的经济的顾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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