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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机关不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的情形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婚姻大牛股及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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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声明:本文的作者是佛山离婚律师网的陈嘉祺律师,如需转载请务必注明原文作者及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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