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山离婚律师网 >> 财产分割 >> 文章内容

怎样处理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相关资料:
    妻约定财产应遵循的原则
    怎样分割一方购买的保险?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一般原则
    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的一般规定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售房屋,怎么办?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本文网址:http://www.0757hunyin.com/195.html

版权声明:本文的作者是佛山离婚律师网的陈嘉祺律师,如需转载请务必注明原文作者及出处。

  • 法律咨询
  • 代写离婚协议书
  • 代理离婚诉讼案件
  • 代理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案件
  • 代理子女抚养权、探望权纠纷案件
  • 代理抚养费、赡养费诉讼案件
  • 代理遗产继承、家庭析产案件
  • 代理重婚、虐待、遗弃刑事案件
  • 合理的收费
  • 多种的支付方式
  • 婚姻家庭专业律师办案
  • 能与律师直接一对一沟通
  • 能随时打电话询问(上午8点-晚上9点)
  • 对案件负责,让你不再为离婚操心
  • 想方设法,为你争取最大的利益
  • 讲究策略,教你现在开始收集证据
  • 如资料齐备,律师可马上着手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