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山离婚律师网 >> 涉外婚姻 >> 文章内容

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怎样进行离婚诉讼?

1.中国公民在国外未定居,其配偶定居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都有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中国公民在国外定居,其配偶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果外衣放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3.夫妻双方在国外定居的中国公民要求在国内办理离婚手续的,如果双方对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没有任何争议,可以回国向原婚姻登记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对以上问题有争议,则需回国向原婚姻登记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双方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国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作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并向国内原婚姻登记机关或结婚登记地提交书面意见,由该登记机关办理或由人民法院审理。委托书和意见书必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国驻外使馆认证,也可由我国驻外使领馆直接认证。

4.中国公民夫妻双方均在国外但未定居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相关资料:
    出国人员的离婚手续
    大陆居民与台湾地区居民怎样办理离婚登记
    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怎样进行离婚诉讼?
    涉外继承的几种情况
    什么情况下国内不承认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
    香港法院的离婚管辖权及离婚程序

本文网址:http://www.0757hunyin.com/336.html

版权声明:本文的作者是佛山离婚律师网的陈嘉祺律师,如需转载请务必注明原文作者及出处。

  • 法律咨询
  • 代写离婚协议书
  • 代理离婚诉讼案件
  • 代理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案件
  • 代理子女抚养权、探望权纠纷案件
  • 代理抚养费、赡养费诉讼案件
  • 代理遗产继承、家庭析产案件
  • 代理重婚、虐待、遗弃刑事案件
  • 合理的收费
  • 多种的支付方式
  • 婚姻家庭专业律师办案
  • 能与律师直接一对一沟通
  • 能随时打电话询问(上午8点-晚上9点)
  • 对案件负责,让你不再为离婚操心
  • 想方设法,为你争取最大的利益
  • 讲究策略,教你现在开始收集证据
  • 如资料齐备,律师可马上着手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