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山离婚律师网 >> 法律法规 >> 文章内容

行使婚姻撤销权有期限限制吗?

  佛山离婚律师陈律师:当事人申请撤销婚姻有时限要求。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此处的1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相关资料:
    结婚是否必须举行婚礼吗?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去世,能否申请婚姻无效?
    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撤销婚姻后,还要履行什么程序
    什么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什么是非法同居?
    怎样申请撤销婚姻?

本文网址:http://www.0757hunyin.com/178.html

版权声明:本文的作者是佛山离婚律师网的陈嘉祺律师,如需转载请务必注明原文作者及出处。

  • 法律咨询
  • 代写离婚协议书
  • 代理离婚诉讼案件
  • 代理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案件
  • 代理子女抚养权、探望权纠纷案件
  • 代理抚养费、赡养费诉讼案件
  • 代理遗产继承、家庭析产案件
  • 代理重婚、虐待、遗弃刑事案件
  • 合理的收费
  • 多种的支付方式
  • 婚姻家庭专业律师办案
  • 能与律师直接一对一沟通
  • 能随时打电话询问(上午8点-晚上9点)
  • 对案件负责,让你不再为离婚操心
  • 想方设法,为你争取最大的利益
  • 讲究策略,教你现在开始收集证据
  • 如资料齐备,律师可马上着手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