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遗弃的受害人可采取以下四种途径获得救济:
(1)受害人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受害人所在单位予以劝阻。基于受害人的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所在单位应当劝说行为人立即停止遗弃行为,劝说无效时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阻止行为人的侵害行为,及时解救受害人。
(2)受害人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受害人所在单位予以调解。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社会道德对于遗弃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促使其承认错误,在此基础上劝说当事人相互谅解、平等协商,从而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
(3)受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给付扶养费。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受害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
(4)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起自诉或者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对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也可以向有关机关控告,由公安机关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此外,佛山离婚律师陈律师认为,一些特别法对于遗弃特殊群体的救济措施作了相应的规定。如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遗弃、虐待的未成年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或者学校、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请求保护。被请求的上述部门和组织都应当接受,根据情况需要采取救助措施的,应当先采取救助措施。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残疾人保障法的规定,妇女权益和残疾人权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可以向妇女联合会及相关妇女组织以及残疾人组织寻求帮助。
相关资料:
找不到被告,需要申请宣告失踪吗?
试婚是一种怎样的法律状态
离婚时一方有过错,另一方是否可以主张赔偿
对离婚逃债行为可视情追加前配偶为被执行人
夫妻分居满两年就可以离婚了吗
浅谈对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关系的区分
本文网址:http://www.0757hunyin.com/864.html
版权声明:本文的作者是佛山离婚律师网的陈嘉祺律师,如需转载请务必注明原文作者及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