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是一个技巧的问题,佛山离婚律师陈律师认为,离婚案件在起诉时,为了达到少交诉讼费的目的,在书写起诉状时可以有一些技巧。比如诉讼请求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项目下,可只写双方有争议的财产,或者不明确写明有哪些财产,只写“依法分割”,或者将财产数额尽量控制在20万以下。不过不建议伪造或者虚报财产价值,这可能会在诉讼过程中招致被动,也不建议过高估计财产价值,因为法院的退费手续办理起来非常麻烦。但是如果法院一旦决定处理这些财产,通常会告诉当事人补交诉讼费。如果通知原告补交诉讼费,一般意味着法院判离的可能性较大,当事人也愿意掏这笔钱了。最终,法院一般会考虑双方分得财产的多少,由双方分担诉讼费用。详细的处理思路,可以咨询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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