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对能够申请强制执行的执行根据有明确的规定,即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支付令;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给付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给付内容的行政判决书和裁定书;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等。民政部门主持下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或者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配的约定,不能作为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当事人想实现已经达成的约定,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
相关资料:
违反婚约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婚姻登记机关不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的情形
婚前财产公证的步骤
一方承诺的分手费有效吗?
有没有必要进行婚前健康检查?
什么是事实婚姻?
本文网址:http://www.0757hunyin.com/847.html
版权声明:本文的作者是佛山离婚律师网的陈嘉祺律师,如需转载请务必注明原文作者及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