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关于财产的约定,产生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效力:
(1)约定夫妻财产可以排除法定财产制的适用。在当事人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情况下,法定财产制度不适用,约定的效力高于法定。当事人只对部分财产作出约定的,没有约定的部分仍应适用法定财产制的规定。
(2)约定财产对夫妻双方具有拘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应按约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离婚时对夫妻财产的分割也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3)约定财产不能当然对抗第三人。由于夫妻财产的约定不一定为他人所知道,在涉及债权、债务关系时,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不得以约定对抗第三人。但是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除外,此时,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夫妻一方对“第三人知道该约定”负有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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